我(姓名:刘朋举 )和室友(姓名:韩豪磊 )于12.21号经网上商丘市中介公司,河南豫腾集团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曹来义(18337001248 18137892197(该号码已停机)微信号码:caolaiyi1992112 安排到郑州市航空港区神通派遣公司,派遣至港区富士康。于12.22入职 合同工期2.7号,工价18每小时 中介补发差价每小时6元 差价要于工期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发放,我二人过年未回家,一直留守在员工宿舍,在厂区宿舍待至2.21号,终因没钱吃饭,进行离职!曹来义一直以疫情为掩护,神通未发放工时明细为由,截至目前未发放,于4.15日将我二人微信电话拉黑,我二人工价加一起有2500左右!此人所有承诺都是通过微信,目前微信好友已被删除,但是所有聊天记录还在,经<天眼查><启信宝>查询曹来义为该人力资源公司的股东 ,该公司处于商丘市梁园区和谐路52号(八一路口南100米),因我二人为学生小时工,劳动保障局表示该公司不承认的话,只有追究曹来义个人,我两个情况就要归民法管制了。因我二人不是商丘本地,无法到当地法院进行申请仲裁,2000多虽然不多 是我们过年吃了整整一个月泡面换来的!求助!! |